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成立執法監管委員會 致力提升全市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水平
發布時間:2019-04-29 09:11 閱讀:次
為全面統籌加強東莞市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工作,提升全市環境執法監管針對性、科學性、時效性和實效性,強化企業環境監管,保障廣大群眾環境合法權益,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近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成立了執法監管委員會。
執法監管委員會工作職責主要有八項。一是具體統籌負責制定全市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改革方案,按要求完成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垂直管理改革。二是統籌推進落實生態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和網格化監管,構建市鎮村三級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體系,加強各類污染源日常巡查和突擊檢查,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三是全面提升環境信訪案件核查效率和查處力度,統籌研究建立環境信訪與執法監管聯動機制,研究優化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組織開展重大環境信訪案件調處工作。四是統籌研究加強全市生態環境違法案件取證立案、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工作,統籌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利劍”系列等專項執法大行動。五是統籌做好全市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處理處置,研究建立全市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處置機制,統籌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事件應急演練,統籌加強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處置能力建設。六是統籌加強環境執法信息化建設工作。七是研究全面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環境執法監管工作。八是統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和監督。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