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結束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聚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宏大主題,提出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同時對推進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新中國成立7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明顯成效,和與時俱進、永不停止的理念創新、制度創新和實踐創新密切相關,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步伐加快,為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圍繞機構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放管服”改革、治污攻堅等內容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有效地促進了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當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還有不少制約因素,實現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面臨多重挑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在愈進愈難、愈進愈險的時候,我們要以更大的勇氣、強烈的責任感,深入推進生態環境制度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發展一路伴隨著理念創新。從單打獨斗的“小環保”,到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大環保”;從以污染物總量減排為主,到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從以督企為主到督政與督企相結合……針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一直堅持用科學、系統、創新的思維來謀劃生態環境保護,破解工作中的矛盾與難題。一系列改革創新舉措,破除了固化思維,跳出了條框限制,克服了利益掣肘,激發了各個環保主體的活力。理念創新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不竭動力,不斷開創生態環境保護的新境界。
創新的關鍵在于制度創新,制度創新是激發內生動力、破解難題矛盾的關鍵所在。黨的十八大以來,針對生態環保發展道路上的“腸梗阻”“攔路虎”,我國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著力構建充滿活力的有效制度體系。環保機構改革理順了職能,破除了權力對執法監管的干預;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讓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到了實處,真正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局面;排污許可制通過“一證式”管理,打通了固定污染源管理的多項制度;對違法行為實行按日計罰,改變了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困局,等等。新制度新舉措破解了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瓶頸制約,突破了利益固化的藩籬,大大提高了生態環境管理水平,加快推進了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正在全面深入進行著的污染防治攻堅戰,是我國歷史上環境治理方面一場弘大和獨特的實踐創新。面對新事物新任務新問題,因循守舊、按部就班會拖后腿, 老經驗老辦法已經不合時宜,費時費力且效率低。在這場斗爭中,既需要責任擔當精神,也需要創新方式方法。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門在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探索、積累了許多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經驗,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和方法,既有包括穩中求進、統籌兼顧、綜合施策、兩手發力、點面結合、求真務實在內的“六個做好”,也有包括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在內的“五步法”。與此同時,各地不斷探索改進監管方式、治污模式,在實踐中總結創新了一些富有特色、務實管用的好方法好經驗,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實踐證明,改革創新是推動事業發展的重要動力和保障。改革創新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我們要克服慣性思維和路徑依賴,進一步解放思想,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精準發力,推出一批具有標志性、引領性、支撐性的制度成果,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強大動力。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