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通報8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追責典型案件
發布時間:2018-07-02 10:32 閱讀:次
來源: 人民網
原標題:監管不到位 干部被追責
廣東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邊督邊改工作,堅持從嚴從快查處案件,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為發揮震懾警示和教育作用,現通報8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追責典型案件。
一、揭陽市普僑區有關職能部門對榮利織染廠違規生產監管不力案件
揭陽市普僑區榮利織染廠有限公司沒有有效的排污許可證,2016年12月1日因環保不達標,有關部門對其實施停水停電,但該廠在未通過環保驗收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2017年12月開始,以“編制排污評估報告需要”“進行污染物排放監測” “試生產”“調試設備”等理由,向普僑區管委申請恢復用電用水之后,持續違規生產6個月。
普僑區委、區管委作出錯誤決定,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問題線索重視不夠、反應緩慢、措施不力,沒有嚴格做到立行立改。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普僑區3名處級干部、1名科級干部等6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其中對區委副書記、區管委會主任莊寶明等5人立案審查。
二、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鎮南村勁仲五金廠污染環境案件
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鎮南村勁仲五金廠未經環保驗收合格,主體工程投入生產;未經許可,擅自改用生物質燃料作為固化爐燃料,且未配套廢氣處理設施;部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構成污染環境犯罪。
九江鎮環保辦落實環保部門監管責任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問題,查處效果不理想。鎮南村委會、經聯社、經濟社落實環境保護屬地監管責任不力,過于注重土地物業出租收益,忽視了應該承擔的環境保護責任。南海區紀委監委對南海區九江鎮等11人提出追責建議,涉及副科級干部1人、科員3人、相關工作人員7人。其中,給予鎮南村黨委委員梁文杰黨內警告處分,對南海區九江鎮鎮南村書記區儉安等2人進行誡勉談話,對其余8人談話提醒。
三、陽江陽春市粵升紙業水泥有限公司廢水污染漠陽江案件
陽春市陂面鎮粵升紙業水泥有限公司在漠陽江邊設有多個出水口,涉嫌非法設置排污口,廢舊抽水系統發生污水倒灌導致污染物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漠陽江河,污染防治設施整改期間,未采取有效措施處理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
陂面鎮政府落實河長制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存在工作失職行為。陽春市環保局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陽春市紀委監委對陽春市環保局和陂面鎮政府共7人進行問責,給予黨內嚴重警告、留黨察看一年、黨內警告、誡勉談話、行政降低崗位等級、行政記過等處分。
四、梅州市華堅實業有限公司圍龍石場非法占用林地案件
五華縣橫陂鎮貴人村圍龍石場未取得林地使用許可證,違法占用林地,非法采石,毀壞林地,造成水土流失、生態破壞等問題。五華縣林業局對該石場法人代表李讓斌違法行為作出行政罰款、責令停止違法占用林地、在一個月內恢復原狀的行政處罰決定。
縣林業局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分管綜合執法的縣林業局黨組成員李建斌未認真履行職責,監管不力,致使該石場繼續擴大非法占用林地面積。五華縣紀委對李建斌進行立案調查,決定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五華縣人民法院對李建斌作出犯玩忽職守罪,免于刑事處罰的判決;對破壞森林的李讓斌、賴建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各處罰金13萬元。
五、汕頭市澄海區蓮下鎮渡亭村蓮陽河邊洲園片區工業污染案件
汕頭市澄海區蓮下鎮渡亭村洲園片區,有40多處違法建設工業廠房,其中噴漆工場4家,每個工場擁有噴位5至20個不等,均沒有辦理相關證照,噴漆產生氣味擾民。蓮下鎮渡亭村村委履行環保屬地責任不到位。汕頭市澄海區紀委啟動問責程序,對澄海區蓮下鎮政府和區環保局、水務局、住建局相關責任人談話提醒,對澄海區蓮下鎮渡亭村村總支書記陳碧、村委主任蔡木福誡勉談話。
六、佛山市三水區廣鋅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廢氣擾民案件
佛山市三水區廣鋅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不正常運行廢氣治理設施,熔鑄爐部分廢氣未經廢氣治理設施處理排放到外環境;涂漆與烘干工序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擅自擴建坩堝爐,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
三水區樂平鎮環保局現場執法檢查不規范,執法人員工作不認真仔細,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跟進不到位。三水區紀委監委擬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追責,對三水區環保局、三水區樂平鎮黨委、三水區樂平鎮環保局有關人員共計7人進行問責,給予樂平鎮環保局副局長蔡傳敢等3人誡勉談話,給予樂平鎮環保局一中隊隊長行政警告處分,對3人進行談話提醒。
七、汕尾陸豐市陂洋鎮雙坑村非法印染企業污染案件
汕尾陸豐市陂洋鎮雙坑村、古寨村存在3家印染作坊和1家洗布作坊,均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存在違法生產行為。
陂洋鎮雙坑村、古寨村村委環保網格化職責履行不到位,給非法企業進駐提供方便,造成周邊環境污染,村駐片干部對相關企業違法生產行為沒有及時制止和上報。陸豐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立案啟動問責,對雙坑村支部書記余娘新、古寨村支部書記謝德清等4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村駐片干部給予記過處分。
八、肇慶市廣寧縣綏江河邊傾倒建筑廢渣及垃圾案件
肇慶市廣寧縣石澗鎮發記沙石銷售部,存在向綏江河邊傾倒建筑廢渣及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的違法行為,且有少部分建筑廢渣及垃圾滑落綏江河。
石澗鎮黨委、廣寧縣環境保護局、廣寧縣水務局、廣寧縣公路局和橫逕社區居委會等相關部門沒有及時巡查發現問題。肇慶市紀委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問責,對石澗鎮黨委、廣寧縣環境保護局、廣寧縣水務局、廣寧縣公路局全縣通報批評;責令石澗鎮黨委公開道歉;對石澗鎮橫逕社區居委會支書、主任鐘有堅等2人誡勉談話。
(全媒體記者杜娟 通訊員粵環宣)
原標題:監管不到位 干部被追責
廣東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邊督邊改工作,堅持從嚴從快查處案件,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為發揮震懾警示和教育作用,現通報8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追責典型案件。
一、揭陽市普僑區有關職能部門對榮利織染廠違規生產監管不力案件
揭陽市普僑區榮利織染廠有限公司沒有有效的排污許可證,2016年12月1日因環保不達標,有關部門對其實施停水停電,但該廠在未通過環保驗收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2017年12月開始,以“編制排污評估報告需要”“進行污染物排放監測” “試生產”“調試設備”等理由,向普僑區管委申請恢復用電用水之后,持續違規生產6個月。
普僑區委、區管委作出錯誤決定,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問題線索重視不夠、反應緩慢、措施不力,沒有嚴格做到立行立改。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普僑區3名處級干部、1名科級干部等6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其中對區委副書記、區管委會主任莊寶明等5人立案審查。
二、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鎮南村勁仲五金廠污染環境案件
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鎮南村勁仲五金廠未經環保驗收合格,主體工程投入生產;未經許可,擅自改用生物質燃料作為固化爐燃料,且未配套廢氣處理設施;部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構成污染環境犯罪。
九江鎮環保辦落實環保部門監管責任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問題,查處效果不理想。鎮南村委會、經聯社、經濟社落實環境保護屬地監管責任不力,過于注重土地物業出租收益,忽視了應該承擔的環境保護責任。南海區紀委監委對南海區九江鎮等11人提出追責建議,涉及副科級干部1人、科員3人、相關工作人員7人。其中,給予鎮南村黨委委員梁文杰黨內警告處分,對南海區九江鎮鎮南村書記區儉安等2人進行誡勉談話,對其余8人談話提醒。
三、陽江陽春市粵升紙業水泥有限公司廢水污染漠陽江案件
陽春市陂面鎮粵升紙業水泥有限公司在漠陽江邊設有多個出水口,涉嫌非法設置排污口,廢舊抽水系統發生污水倒灌導致污染物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漠陽江河,污染防治設施整改期間,未采取有效措施處理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
陂面鎮政府落實河長制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存在工作失職行為。陽春市環保局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陽春市紀委監委對陽春市環保局和陂面鎮政府共7人進行問責,給予黨內嚴重警告、留黨察看一年、黨內警告、誡勉談話、行政降低崗位等級、行政記過等處分。
四、梅州市華堅實業有限公司圍龍石場非法占用林地案件
五華縣橫陂鎮貴人村圍龍石場未取得林地使用許可證,違法占用林地,非法采石,毀壞林地,造成水土流失、生態破壞等問題。五華縣林業局對該石場法人代表李讓斌違法行為作出行政罰款、責令停止違法占用林地、在一個月內恢復原狀的行政處罰決定。
縣林業局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分管綜合執法的縣林業局黨組成員李建斌未認真履行職責,監管不力,致使該石場繼續擴大非法占用林地面積。五華縣紀委對李建斌進行立案調查,決定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五華縣人民法院對李建斌作出犯玩忽職守罪,免于刑事處罰的判決;對破壞森林的李讓斌、賴建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各處罰金13萬元。
五、汕頭市澄海區蓮下鎮渡亭村蓮陽河邊洲園片區工業污染案件
汕頭市澄海區蓮下鎮渡亭村洲園片區,有40多處違法建設工業廠房,其中噴漆工場4家,每個工場擁有噴位5至20個不等,均沒有辦理相關證照,噴漆產生氣味擾民。蓮下鎮渡亭村村委履行環保屬地責任不到位。汕頭市澄海區紀委啟動問責程序,對澄海區蓮下鎮政府和區環保局、水務局、住建局相關責任人談話提醒,對澄海區蓮下鎮渡亭村村總支書記陳碧、村委主任蔡木福誡勉談話。
六、佛山市三水區廣鋅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廢氣擾民案件
佛山市三水區廣鋅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不正常運行廢氣治理設施,熔鑄爐部分廢氣未經廢氣治理設施處理排放到外環境;涂漆與烘干工序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擅自擴建坩堝爐,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
三水區樂平鎮環保局現場執法檢查不規范,執法人員工作不認真仔細,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跟進不到位。三水區紀委監委擬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追責,對三水區環保局、三水區樂平鎮黨委、三水區樂平鎮環保局有關人員共計7人進行問責,給予樂平鎮環保局副局長蔡傳敢等3人誡勉談話,給予樂平鎮環保局一中隊隊長行政警告處分,對3人進行談話提醒。
七、汕尾陸豐市陂洋鎮雙坑村非法印染企業污染案件
汕尾陸豐市陂洋鎮雙坑村、古寨村存在3家印染作坊和1家洗布作坊,均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存在違法生產行為。
陂洋鎮雙坑村、古寨村村委環保網格化職責履行不到位,給非法企業進駐提供方便,造成周邊環境污染,村駐片干部對相關企業違法生產行為沒有及時制止和上報。陸豐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立案啟動問責,對雙坑村支部書記余娘新、古寨村支部書記謝德清等4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村駐片干部給予記過處分。
八、肇慶市廣寧縣綏江河邊傾倒建筑廢渣及垃圾案件
肇慶市廣寧縣石澗鎮發記沙石銷售部,存在向綏江河邊傾倒建筑廢渣及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的違法行為,且有少部分建筑廢渣及垃圾滑落綏江河。
石澗鎮黨委、廣寧縣環境保護局、廣寧縣水務局、廣寧縣公路局和橫逕社區居委會等相關部門沒有及時巡查發現問題。肇慶市紀委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問責,對石澗鎮黨委、廣寧縣環境保護局、廣寧縣水務局、廣寧縣公路局全縣通報批評;責令石澗鎮黨委公開道歉;對石澗鎮橫逕社區居委會支書、主任鐘有堅等2人誡勉談話。
(全媒體記者杜娟 通訊員粵環宣)